老家的宅基地,可以继承使用了

2020-11-26 06:01:40 作者: 老家的宅基地

近年来,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猎神村盘活农村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发展民俗旅游,实现“农房”变“客房”。

高小华摄(人民视觉)

浙江省临海市杜桥镇切实抓好农房确权工作,上门为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图为杜桥镇勤横湖村村民展示拿到的不动产权证书。

蒋友青摄(人民视觉)

今年8月以来,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启动。图为工作人员正在向保康县龙坪镇川山村村民发放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

陈泉霖摄(人民视觉)

进城落户,农村老家的宅基地咋办?不少人曾被这个问题困扰。近日,针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自然资源部经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研究并给出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短短的31个字,引起广泛关注。

解除进城落户后顾之忧

“我是家里的独生女,以前爸妈担心乡下的老宅不能被我继承,现在他们不用再为这事犯愁了。”看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继承的官方答复,在北京生活的王女士第一时间和她的父母分享了这则消息。

近年来,中国城镇化发展迅速,大量农村人口持续向城镇转移。在此过程中,老家的住宅和宅基地归属问题成为不少人关注的一大焦点。

“我们家除了爸妈,其他人现在全是城镇户口,对于老家房子和宅基地以后怎么处置的问题,我们之前特地咨询了一些专业人士,但都没有得到确切的答复。”李莉姐妹4人毕业后都留在城市工作,为了让待在农村老家的父母住得好些,四姐妹前年专门把老家的房子进行了翻新。“当时老两口是极力反对的,他们担心房子和宅基地以后被收回,花钱翻新实在不值得。好在这次相关部门给了权威答复,户籍不会成为限制,也算是给我们一大家子吃了颗‘定心丸’。”

在深圳上班的梁亮说,他老家在浙江宁波的农村,“我们那里发展得很好,村里的交通和配套设施都不错,有套房子在那,让我的生活和事业多了一个可选的去处。”梁亮说,虽然他目前还没打算回去,但以后回去的可能性很大。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魏后凯表示,宅基地是农民的基本居住保障,此次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的答复非常及时、重要,进一步明晰了宅基地的产权特质,解决了长期存在于现实中的宅基地继承问题,为有意进城落户的农民解除了宅基地使用权可能被收回的后顾之忧,让落户城镇的农民及其子女既进得了城也回得了农村老家,保护了农民合法权益。“此外,这也有助于解决目前部分农村宅基地荒废闲置的问题。”

数据显示,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农村人口数量减少超2.3亿的情况下,宅基地面积却不降反增,农村宅基地闲置浪费现象十分严重。另据不完全统计,因农民工进城务工等原因造成的农村宅基地及住宅闲置已超16亿平方米。

魏后凯介绍,近年来,各地出现了不少“空心村”,有很多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这次制度的明确化有助于进一步吸引人才返乡创业、城乡人才双向流动,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为返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住宅发展适合的乡村产业提供了便利条件,对于促进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是一大利好。

继承使用条件要看清

老家的宅基地使用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继承?

此次7部门在答复中明确,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谈及上述规定,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龙解释说,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物权。“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实际上是指城镇户籍子女因继承农村房屋从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宅基地上要有房屋,如果是空宅基地,则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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