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山阳回应“教师举报学校职称评定不公”:未发现违规行为

2020-11-26 13:56:20 作者: 焦作山阳回应

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近日,河南省焦作市第十七中学教师姚某举报学校职称评定不公一事,有了新进展。

11月25日晚,焦作市山阳区政府官方微博发布最新调查通报称,经调查,第十七中学2020年度职称推荐与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合规有效,评审程序公开、透明,未发现评审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

通报载明,经调查,《第十七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评(聘)实施方案》是依据《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焦作市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聘实施意见》《山阳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评(聘)实施意见》修订,并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教代会通过(姚老师为参会代表之一)。2018年、2019年该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均采用此方案。该方案规定职称竞评(聘)考评项目主要包括职业道德、工作量及完成情况、教育教学成缋、荣誉资历、民主测评等5大项、13子项,每大项及各子项按不同权重量化赋分。

通报在“推荐与申报过程”中提到,今年第十七中学共有6个副高级职称推荐名额。学校对所有申报人提供的材料、材料等统一在单位公开展示。今年共有18名教师申报副高级职称,经审查,确认1名教师不符合条件。在考核环节,学校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在师德师风、业务学习、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积分。

经过教师民主测评、考核小组民主测评、处室负责人(年级组长)及校领导民主测评等环节以及三次积分公示环节。值得注意的是,通报提到,在第一次公示各项积分、总积分后,有教师对积分数据提出异议。经对第一次公示结果修正后,于10月 15日上午在学校公示栏进行了 第二次公示,并在学校微信工作群进行了告知,所有申报教师,包括姚老师在内均无人提出异议。学校将17名申报人的总积分(即5大项、13子项得分)于10月16日下午在学校公示栏进行了第三次公示(按姓名拼音排序),并在学校微信工作群进行了告知。

通报在“申报教师量化积分情况”提到,姚老师在职业道德、工作量及完成情况、教育教学业绩、荣誉资历、民主测评五方面,分别得分5分、15分、42.25分、43.8分、4.87分。其中在民主测评中,姚老师在17名申报教师排名中第12名。最终,17名申报教师中总积分最高为119.8分,最低为105.4分;姚老师总得分为113.91 分,在17名申报教师中排名第7,因此姚老师未予评选上副高级职称。

通报还称,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学校职称推荐环节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不够细致,公示有漏字现象,也未公示举报电话;二是操作不规范,在公示2020年度推荐人选名单结果时未将前6名人员名单单列公示。针对以上问题,他们已提请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该调查结果已向姚老师本人进行了反馈。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一段网传视频显示,一名自称是焦作市第十七中学语文教师的女子称,她所在学校高级职称评选不公平,学校共6个评选指标,17个人参选,她个人总分排名第2,但在投票环节落选。11月2日、4日,山阳区教育局接连发布通报称,他们已成立专项调查组,正在学校开展调查工作,并公布了初步调查进展。

责任编辑:徐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