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A***超速酿事故,致3人当场死亡

2020-11-28 11:59:47 作者: 青A***超

事故经过:

2020年10月23日,驾驶人党某某驾驶青A7T***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沿京藏高速公路自东向西行驶,12时许,当车辆行驶至京藏高速公路2023公里+300米处时,车辆冲出路基掉下涵洞,事故造成青A7T***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党某某、乘车人王某及董某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事故原因及法律链接:

党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保持安全车速且操作不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之规定。

青海交警温馨提醒:

高速行车,即车速在100公里/小时以上时,安全车距在100米以上。

快速行车,即车速在60公里/小时以上时,安全车距在数字上等于车速;例如,车速80公里/h,安全车距为80米。

中速行车,即车速在50公里/小时左右时,安全车距不低于50米。

低速行车,即车速在40公里/小时以下时,安全车距不低于30米。

保持合适的行车间距,无论白天或者夜晚,驾车出行一定要确保安全车速,在道路规定车速内行驶,不要超速行驶,要注意观察路况,确保自身及车辆安全。

来源/青海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