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现场爬出一个“泥人”,交警却舒了口气!这个驾车恶习很多人都有

2020-11-28 16:38:48 作者: 车祸现场爬出

只因为开车时一时分心,司机宋某差点车毁人亡。

“快,到现场先救人!”11月26日中午12点38分,杭州高速交警二大队指挥中心向当班交警发出了一条紧急指令:在G92杭甬高速公路往杭州方向过瓜沥出口3公里附近,发生一起满载水泥的轻型自卸货车翻车事故。从现场监控里看到,现场泥尘弥漫,车辆撞进了护栏里已分不清模样。

执勤的郑警官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出事的小货车已经一头栽进护栏里,损毁严重。不过此时大家突然看到,驾驶室里爬出一个“泥人”。

交警立即向现场报案的事故当事人李某确认,刚爬出来的“泥人”宋某就是小货车司机!好在,如此严重的事故里,宋某没啥大碍,只是呛了几口水泥,指挥中心的民警听到这顿时舒了一口气。

郑警官经过调查了解到,出事的是一辆浙A牌号的轻型自卸货车。小货车司机宋某说,他刚刚从瓜沥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车上装了两吨多水泥准备前往下沙。“上高速开了3公里左右,我可能一时分心,不自觉地开到相邻车道里,突然跟边上一辆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发生刮擦。”紧接着,自卸货车失控后碰撞边护栏并侧翻。

不过,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驾驶人李某却不那么认为,他告诉交警,驾车经过时好像看到宋某在玩手机。

郑警官调取了前车的行车记录仪,清楚地还原了事故的经过。原来,宋某驾驶的自卸货车在超车时,车内有一个白色扁形的带状物突然升起又落下。这是什么东西?

在郑警官再三询问下,宋某终于道出了事故原因:原来他当时正在边开车边找一份文件袋,“找到后就顺手准备放到后座上,这个时候视线离开了道路前方,方向就渐渐偏离了。”

事故中,小货车几近报废,一车的水泥也都撒了,对此宋某后悔莫及。最后,郑警官做出了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认定,并对宋某驾车时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罚200元记2分的处罚。

杭州高速交警提醒:分心驾驶或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养成良好的安全行车习惯才能给自己出行多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