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一女子被判刑,只因和丈夫吵架放火轻生却危害四邻

2020-11-28 19:55:16 作者: 上犹一女子被

放火轻生危四邻 触犯刑法罪难逃

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会有磕磕绊绊的时候,夫妻间本因相互包容、相互迁就,而上犹一女子却因与其丈夫感情不和,经常吵架,竟然放火轻生想一了百了。近日,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放火案,被告人刘某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与丈夫罗某近年来二人夫妻感情不和,经常吵架。2020年4月14日晚,被告人刘某和罗某因感情问题争吵至凌晨,4月15日早上5点多,二人再次发生争吵,后罗某离开家并电话通知家人将小孩接走。早上7点左右,刘某妹妹等人把三个小孩接走,剩下被告人刘某一个人在家时,刘某遂萌生自杀的想法。

被告人刘某先从客厅置物架上取出打火机点燃一根白色蜡烛,随后再用蜡烛点燃了东北侧卧室房间窗帘,之后窗帘点燃了床上的毛毯,火势蔓延至客厅及其他房间,并向周围住户家燃烧,导致楼下202室的东北侧卧室房顶漏水、吸顶灯损毁;楼上402室玻璃破碎、铝合窗变形、阳台吸顶灯被烧毁、墙面被熏黑;502室灯罩烧坏、防盗网变形;602室玻璃破碎、吸顶灯被烧毁、防盗网被烧黑、阳台被熏黑。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刘某无精神病,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因情感纠葛竟点燃自家窗帘引起火灾,火势蔓延至周围邻居家,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被告人刘某在案发后公安机关排查时即主动供述其所犯罪行,主动向公安民警要求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刘某家属已赔偿被害人财产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本案系因感情纠葛引起,可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公诉机关适用认罪认罚程序,被告人刘某在法庭上能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赣州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