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男子为500元“卖卡”给诈骗犯 民警提醒:情节严重或承担刑事责任

2020-12-20 04:39:47 作者: 糊涂男子为5

近年来,新式电信网络欺诈违法方法在不断“变异”晋级,其间不合法开办、贩卖的电话卡、银行卡成为不法分子进行网络欺诈赃物搬运的途径。近来,在龙门县有两名男人,居然为了500块钱,成了欺诈犯的同伙。

近来,龙门县反欺诈中心接到头绪,有两名男人处理多张手机卡、银行卡,出借、出售给不法分子用于欺诈,以此获利500元。龙门警方经侦办后火速将两人捕获。

龙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 范孟:开始核实他们名下的银行卡,在咱们县城的农行、建行、工行,各个移动营业厅去开办的银行卡和电话卡,于本年八月份的时分卖给欺诈分子 ,被欺诈分子张狂运用作案。开始查明触及欺诈案14起,涉案金额高达64万元。

民警介绍,任何一宗电信网络欺诈,都离不开电话卡、银行卡,而欺诈分子为躲避警方冲击,一般会采纳租借、购买“两卡”的方法,而出售、租借“两卡”给欺诈分子,无疑是助纣为虐,协助欺诈分子躲避警方冲击。

现在,警方正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断卡”专项举动,严厉冲击“不合法开办贩卖银行卡、电话卡”的违法行为,轻则5年内“两卡”运用受限,重则承当刑事责任。

龙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 范孟:轻则咱们公安机关会对他们进行信誉惩戒,信誉惩戒的意思便是五年之内不能开立新的账户,网上银行运用不了,转账每一分钱都要去银行处理,微信支付宝转账发红包都用不了,包含房贷车贷都有影响 。电话卡只能确保你名下实名的一张电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