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办查明:违法嫌疑人罗某(男,34岁)因醉酒后驾驭机动车,涉嫌风险驾驭罪;张某(女,40岁)和张某某(女,38岁)在明知是罗某醉酒后驾驭机动车的状况下,交换驾驭方位,供给虚伪证言,庇护罗某醉酒后驾驭机动车的现实,涉嫌庇护罪。三人均被公安机关依法采纳刑事强制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之规定,明知是违法的人而为其供给躲藏场所、资产,协助其逃匿或许作假证明庇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违法论处。
罗某、张某、张某某三人涉嫌的违法行为警示咱们幸运之心不行有,换来的只会是自作自受,也毕竟逃不过法令的严峻制裁。
成都交警提示广阔驾驭员朋友,年底将至,各种集会增多,切勿酒后驾车,安全文明出行。
(成都市交管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