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么”骑手送餐撞伤人,平台所属公司被判赔偿27万

2020-12-22 12:36:38 作者: “饿了么”骑

过马路等红灯时,于先生被一名着急送餐的“饿了么”骑手骑电动车撞成右踝关节破坏性骨折,构成十级伤残。因为一向未获补偿,于先生将骑手杜某、“饿了么”的运营者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下称拉扎斯公司)等诉至法院。记者上午得悉,北京向阳法院经审理确定,杜某系因职务行为形成于先生受伤,一审判定拉扎斯公司补偿于先生相关丢失27万余元。

2017年3月6日晚,于先生在向阳区某大厦门口等红灯过马路时,被正在送餐的“饿了么”骑手杜某驾驭电动车撞伤。事端经交管部门确定,杜某应负事端悉数职责。经确诊,于先生为右踝关节破坏性骨折,住院31天,判定构成十级伤残。

事发后,因一向未获得相关方面的赔付,于先生将杜某以及“饿了么”的运营公司拉扎斯公司起诉至向阳法院,索赔丢失31万余元。

庭审中,拉扎斯公司称,经过“饿了么”渠道查到杜某的记载,显现杜某是以某外包公司的名义在渠道上注册,至于外包公司与骑手签定何种合同,怎么雇佣职工,其均不予审阅。

该公司表明,送餐的骑手中有部分人与其存在劳作联系,并签定了劳作合同,还有部分则是与其树立合作联系的外包商雇佣的骑手。一切骑手都是经过渠道体系直接派单,因为体系会设置约束送餐成功的时刻,所以骑手的薪酬与送单数量相关。别的,公司会向外包商收取履约保证金,并为骑手供给一致的工服及送餐箱。

但据骑手杜某讲,他并不知道外包公司的事,配送点的站长没有给过他劳作合同,他也不知道与哪家公司存在劳作联系、哪家公司发放薪酬。平常送餐他都是经过体系派单,身着“饿了么”的工服去送餐。

据悉,事发后,曾有别的一家外包公司出头和于先生签定了协议,称相关费用由其担任,但却未履约。开庭时,该公司代理人否定杜某是其职工,称与此事无关。

法院审理以为,杜某系因履行职务的行为形成了于先生受伤。拉扎斯公司作为“饿了么”渠道及“蜂鸟配送”渠道的运营者,系运营相关事务的终究受益人,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即使存在外包商,考虑到权责益相一致的准则,拉扎斯公司对其外包商的职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形成别人危害的不该确定为彻底无责。

此外,现有依据亦无法证明骑手杜某与其他公司存在劳作联系。鉴于拉扎斯公司无法承认形成本案事端骑手的从属状况和外包商的状况,所以拉扎斯公司存在差错,应当承当相应的危害补偿职责。

据此,法院判定被告拉扎斯公司付出于先生医药费、残疾辅佐用具费、养分费、伤残补偿金、精力抚慰金等相关补偿合计2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