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辛巴直播带货即食燕窝”事情引起社会重视,广州商场监管部分第一时间介入,依法依规对相关当事人进行立案查询。
现将查询处理状况通报如下:
01
关于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查询处理状况
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翊公司”)作为涉事直播间的开办者,受产品品牌方广州融昱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昱公司”)托付,于二零二零年9月17日、十月25日,组织主播“时大美丽”经过快手直播渠道推行产品“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在直播带货过程中,主播仅凭融昱公司供给的“卖点卡”等内容,加上对产品的个人了解,即对产品进行直播推行,着重产品的燕窝含量足、成效好,未提及产品的实在特点为风味饮料,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扬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则,商场监管部分拟对其作出责令中止违法行为、罚款90万元的行政处罚。
02
关于广州融昱交易有限公司的查询处理状况
经查询,和翊公司直播期间投进的产品购买链接,是融昱公司在天猫渠道开设的“茗挚旗舰店”,顾客点击上述链接可直接进入该网店购买涉案产品,收款和发货等行为均由融昱公司施行。据此,商场监管部分确定涉案产品的出售主体是融昱公司。
融昱公司为和翊公司直播活动供给的“卖点卡”,以及在天猫“茗挚旗舰店”网店发布的内容,均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扬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则。
经涉案产品产地的商场监管部分抽检,融昱公司出售的“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的13个项目,契合GB 2760-2014、Q/DZXY 0010S-2020、GB 14880-2012要求,但该产品标签存在瑕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则,商场监管部分拟对其作出责令中止违法行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实在维护顾客合法权益。一起,我局也将会同有关部分标准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引导职业自律,促进网络直播营销职业健康有序开展。
广州市商场监督管理局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