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档借完钱就辞去职务拒写借单女子怒而申述】小李与小王都是厦门某公司的职工,本来联络不错。本年6月1日到17日,小李接连三次向小王开口借钱,小王都逐个答应,总计借出了13200元。没想到在最终一次借钱8天后,小王却得知小李已从公司辞去职务。她当即电话联络小李,小李表明会准时还款。但到了8月15日,小李仍然没有还钱的意思,小王便要求小李写张借单给她,该要求却遭到了小李的回绝。小王感觉无法再信任小李,遂向法院提申述讼,要求判令小李归还。通过审理,法院以为小王尽管无法供给借单。但她供给的转账电子凭据、转账电子回单、电话录音、聊天记录能构成依据锁链。证明小李向小王告贷未还的现实,遂判定支撑了小王的诉讼请求.(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