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一男子无证还酒驾,见到交警就跑

2020-12-24 15:18:26 作者: 百色一男子无

十二月13日20时50许,百色公安交警高速公路办理三大队民警在田东高速出口展开酒驾醉驾夜查统一行动,发现有一辆车牌号桂Axxxx皮卡车迎面而来,民警当即将该车拦下,要求驾驭人出示相关证件并承受查看。

在问询中,驾驭人李某不能出示有效证件,一起,民警发现驾驭人身上有酒味。经检测,驾驭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到达69mg/100ml,涉嫌酒后驾驭机动车。

据李某告知,在家里和朋友吃饭的时分喝了两杯白酒,突然间接到工地老板的电话,因有工作需要回工地,心想应该不会有交警查车,没想到刚驾车到田东高速出口时被民警抄获。

最终,民警依据《路途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李某拘留机动车驾驭证和拖移机动车。

持E证开小车,还喝酒,成果......

21时许,在同一地址,一辆桂LY***5号牌小轿车驶入田东收费站时,驾驭员看到交警查车便掉头往田东县城方向窜逃,随后被民警在金芒大路截停。

被捕获后,驾驭人甘某研对自己为避光交警查看,驾车逃逸的违法现实供认不讳。据其告知:当晚上在家喝了一杯白酒,因暂时有事要去田东县城,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行至高速出口时发现前方有交警执勤,便掉头窜逃。经检测,驾驭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到达44mg/100ml,涉嫌酒后驾驭机动车。

进一步核对发现,甘某硏的驾驭证是E证,不具备驾驭小汽车驾驭资历,归于驾驭与驾驭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准驾不符)。

民警依据《路途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甘某硏施行拖移机动车的强制措施。甘某硏因不服从交警指挥将被处分200元,因准驾不符将被处分款200元、驾驭证记12分的处分,因喝酒后驾驭机动车将被罚款1000元、驾驭证记12分,暂扣驾驭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