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十二月25日讯十二月24日下午,市北公安登州路派出所接到外地旅客刘先生求助报警称,他不小心将价值九千多元的手机遗失在租借车上,由于下车时没有索要收据,无法联系到租借车司机,而且自己午休时将手机静音,尽管手机未关机可是拨打后一直无人接听。“手机是我刚买的,而且里边内有许多重要材料。”刘先生一脸着急。
接到求助后,民警第一时刻调取了沿线视频监控,刘先生自述他打车从辽宁路电子信息城到台东一路邮局下车处,由于沿途交游租借车十分多,刘先生一时也无法分辩自己乘坐的是哪一辆。耽误时刻越久,找回手机难度越大,民警立刻帮刘先生回想,让他想想搭车时的其他细节,在民警协助下,刘先生记起租借车曾跟在一辆公交车后边,在车站停靠上下乘客时,由于人多等候时刻长,租借车司机诉苦了好久。依据这个细节,民警立刻调取了公交站监控,很快确认租借车牌号。经过公司联系到租借车司机后,对方在座椅布兜内找到了刘先生的手机而且很快送到了登州路派出所。
来历: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
手机合浦还珠,刘先生十分激动,握着民警的手不断表示感谢。民警叮咛其出行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切莫粗枝大叶,给自己形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通讯员 朱海生 信网记者 陆彦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