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110吗?我的电动车在楼下充电,现在不见了!”二零二零年十二月19日9时许,惠州市惠城区马安一小区事主焦急地向差人救助。
接到报警后,惠城公安便衣大队队员当即赶往现场进行侦办,经问询事主,发现他18日晚将电动车停放在充电桩充电,而且未拔车钥匙,19日一早发现电动车不见了,遂挑选报警。20日13时许,便衣队员以才智新警务为依托,在麦地一路周围将嫌疑人吕某法(男,58岁,惠州人)抓获归案,当场缉获被盗电动车一辆。
“我18日23时许骑着自己的电动车预备去充电,发现周围充电桩有一辆九成新电动车未拔钥匙,心里想着自己的电动车又旧又不好用,遂产生了‘借用’的主意,通过一番思想斗争,第二天(19日)一早,我再次来到充电桩,拔掉那辆车的充电器就开走了,不料第二天就被抓了!”嫌疑人供述到。
经讯问,嫌疑人吕某法对其偷盗电动车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现在,嫌疑人吕某法已依法被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案子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惠城公安提示:
归纳以往的偷盗电动车案子来看,犯罪嫌疑人并没有什么高超的偷盗手法,一般都是发现路周围的电动车没有上锁或未拔钥匙而随手推走。所以,市民最好将电动车停放在有人看守的停放点,停放时将能锁的部位悉数上锁,谨记!泊车落锁!切勿由于疏忽大意而引起财产损失。惠城公安也将自始自终地严打侵财性违法犯罪,为辖区大众营建杰出的社会治安环境。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钟宏连 通讯员:陆佳君
广州日报全媒体修改:杨洪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