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意惹祸 宜春一男子赔掉11万还获刑

2020-12-27 00:40:35 作者: 大意惹祸 宜

近来,宜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治安大队破获一同过错引起森林火灾案子,犯罪嫌疑人熊某明因烧田埂失火烧山,后主动向山主补偿11万元,以获得被害人体谅,现在该案经宜丰县人民法院判定,熊某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一同来看看

本年2月23日下午,为便利通行,熊某明在菜园用打火机点着了菜园田埂上的干燥杂草,导致火势延伸,奋力扑火无果后,引起花桥林场“桥头北”“桥头西”两块人工杉树林山场产生森林火灾,致使“桥头北”山场过火面积136亩,过火杉树立木积蓄607.784立方米,“桥头西”山场过火面积18亩,过火杉树立木积蓄80.442立方米,两处算计过火面积154亩,立木积蓄688.226立方米。

接到森林火灾报警后,宜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敏捷赶赴现场,展开取证、勘查、走访调查等作业,确认花桥林场退休职工熊某明为此次失火烧山案子的犯罪嫌疑人。在足够的依据前面,熊某明对当日因烧田埂导致失火烧山的现实供认不讳。随后,森林分局依法对熊某明采纳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在取保候审期间,经该局民警和谐,熊某明就其失火烧山形成的丢失活跃与山主洽谈,达成了补偿对方11万元的协议,并得到了被害人的体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