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23日20时许,彭阳县公安局城阳派出所接到城阳乡长城村居民陈某某打来报警电话称被媳妇打了,接警后,值勤民警当即赶赴现场了解状况。
经查询,陈某某因日子小事与妻子产生对立,联防队员庞军前往调停过程中,陈某某电话联络家住城阳乡北塬村的弟弟等3人乘坐由其外甥杨某某酒后驾驭的轿车从北塬村动身,抵达长城村赵岭居民点陈某某家中,将车停在居民点主道路旁边。
民警在挂号现场人员信息状况时,发现现场酒味浓重,置疑驾驭员杨某某有酒后驾车的嫌疑,随后民警将其口头传唤到派出所并联络交警大队做酒精检测。
经检测,杨某某每百毫升血液里酒精含量为75.6毫克,到达酒驾规范,遂将杨某某移送交警大队做进一步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