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明年实施“新办法”

2020-12-28 23:18:01 作者: 张家口市城镇

用人单位缴费份额、员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大额稳妥筹资规范有调整。

日前,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市医疗保证局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得悉,《张家口市乡镇员工基本医疗稳妥施行方法》(以下简称《方法》)正式出台,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市医疗保证局有关负责人对《方法》中用人单位员工医保缴费份额、员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员工大额稳妥筹资规范和方针调整前后的过渡联接等新调整内容进行了解读。

用人单位员工医保缴费份额调整。为完成退休员工与用人单位脱钩,实在保证退休员工医保待遇,结合当时我市大都企业现状和医保基金总存等要素,《方法》中规则用人单位缴费份额由原6.5%调整为7.5%,一起撤销“对单位内退休人员超越在职员工15%的,其超出部分,单位要以退休金总额为基数交纳员工医保费”的方针,即由原“双基数”缴费调整为“单基数”缴费方法。

员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调整。员工医保履行“单基数”缴费方针,为保证员工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坚持准则的可持续性,需求确认最低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包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践缴费年限)。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和灵敏工作参保人员处理在职转退休时,《方法》规则:员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到达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间实践缴费年限满15年,且在本市参保实践缴费年限不低于5年。

员工大额稳妥筹资规范调整。在大额稳妥待遇水平不下降(年度最高付出限额为30万元)的前提下,保证大额稳妥可持续运转。《方法》规则:从2021年1月起,员工大额稳妥费筹资规范暂定为每人每月15元。

为保证医保方针调整前后的有用联接和平稳过渡,《方法》施行前,对已处理一次性缴费的单位退休人员和灵敏工作退休人员,可持续按规则享用员工医保待遇;其他用人单位已退休人员,实践缴费年限满15年的,即可按规则享用退休人员员工医保待遇;对已参保并按4.5%缴费份额交纳医保费的单位和灵敏工作人员,《方法》施行后,持续按原份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