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29日,得悉,辽阳市宏伟区人民法院对林某、葛峰等14人安排、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开庭审理。
经审理查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份以来,被告人林某经别人介绍参与以“复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3260’扶贫系统”为名的传销安排(以下简称‘3260’传销安排),在辽阳市展开传销活动。“3260”传销安排在无任何产品运营的情况下,以开展成员多少作为提升等级以及获取奖金的依据,并以提升等级并终究“出局”后取得巨额利润为钓饵,诱使别人参与该传销安排,从中牟取暴利。
“3260”传销安排分为五个等级,即交纳人民币3360元或3361元(其间100元办理费、1元复印费)成为会员,会员开展2人以上成为推广员,开展13人以上成为训练员,开展81人以上成为署理员,开展491人以上成为署理商,开展到18个署理商,则能够“出局”并取得巨额利润。署理商下设大组长、中组长、小组长帮忙署理商施行传销、办理等行为,并以睡房为单位对传销人员进行办理,睡房由睡房长办理。
被告人林某开展下线2813人,不合法吸收资金达1998万余元,不合法获利人民币0.6万元。到案发前,被告人林某在该传销安排中为署理商等级。
二零一九年4月,被告人葛某经其岳母林某介绍,来到辽阳市帮忙被告人林某从事“3260”传销,担任睡房长,担任办理睡房,一起担任组长,担任接纳下线入会费、发放成绩返利。到案发前,被告人葛某在该传销安排中已开展成为署理商等级。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被告人陈某锋经被告人林某介绍参与“3260”传销安排,在传销安排中担任大组长,帮忙被告人林某办理传销安排,并开展下线102人,不合法获利人民币1万元。到案发前,被告人陈某锋在该传销安排中已开展成为署理员等级。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被告人王某春经被告人林某介绍参与“3260”传销安排,帮忙被告人林某使用银行卡提取下线入会费并上交给林某,并经过开展下线不合法获利人民币0.5万元。到案发前,被告人王某春在该传销安排中已开展成为署理员等级。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被告人冯某香经被告人林某介绍参与“3260”传销安排,在传销安排中担任讲师,担任给传销安排人员讲课,并经过开展下线不合法获利人民币2万元。到案发前,被告人冯某香在该传销安排中已开展成为署理员等级。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被告人李某经被告人林某介绍参与“3260”传销安排,在传销安排中担任讲师,担任给传销安排人员讲课,并经过开展下线不合法获利人民币0.3万元。到案发前,被告人李某在该传销安排中已开展成为署理员等级。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被告人袁某秀经被告人林某介绍参与“3260”传销安排,开展下线117人,不合法获利人民币0.2万元,并担任睡房长,担任办理睡房。到案发前,被告人袁某秀在该传销安排中已开展成为署理员等级。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被告人叶某夫经被告人林某介绍参与“3260”传销安排,开展了包含其妻子徐某娟在内的很多下线,并帮忙被告人林某接纳其他入会传销人员经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等方法付出的入会费,再上交至被告人林某或葛某处,一起担任睡房长,担任办理睡房。到案发前,被告人叶某夫在该传销安排中已开展成为署理员等级。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被告人王某滨经被告人林某介绍参与“3260”传销安排,开展了包含其妻子杜某、其儿子王某3在内的很多下线,并帮忙林某接纳其他入会传销人员经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等方法付出的入会费,再上交至被告人林某或葛某处,一起担任睡房长,担任办理睡房。被告人王某滨经过开展下线不合法获利人民币0.4万元。到案发前,被告人王某滨在该传销安排中已开展成为署理员等级。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被告人孙某菊经李某芹介绍参与“3260”传销安排,开展下线90余人,不合法获利人民币0.3万元,一起担任睡房长,担任办理睡房、给学员讲课。到案发前,被告人孙某菊在该传销安排中已开展成为署理员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