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责的律师为什么无法承诺案件结果?

2020-12-02 16:02:55 作者: 尽责的律师为

一位律师是否尽职尽责是否专业敬业,家属要看的是他们办理的案例以及对案件的解读,能够说服自己的观点才能说服法官。一些案件律师不敢接洽,就是因为律师都不能说服自己,如何说服法官、检察官?随着法官、检察官专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律师仅从取证程序上提出质疑已经越来越难。律师也被办案机关逼着,走上技术辩护道路。我曾把“强奸罪”拆分为“强”(违背女方意愿)与“奸”(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两个基本构成要件,结果一位网友半开玩笑半认真说,“故意杀人罪”可以拆分为“故意”、“杀”、“人”三个构成要件,还发现颇有些道理。我还把“诈骗罪”拆分为“诈”(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与“骗”(受害人认识错误而交付财物),也发现办理这些案件简洁明了,甚至法官归纳焦点也倾向于这些要件。

一些家属认为律师经验丰富可以先听案情就能做出决断,甚至案卷交给律师就要求十日内或者一个月内出案件分析结果。他们忽视了仅要求律师出法律意见书,并不能体现律师的辩护价值,须知写法律意见书仅仅是文案律师的能力要求,出庭律师的能力要求则更高。对于从业多年经验丰富的律师而言,他们不缺一般性案件,因此对他们过多的要求会让他们意识到“你不是我的菜”。

真正能够吸引资深律师的是“本案有无罪辩护空间”,因为“无罪是刑事辩护皇冠上的明珠”。我曾给青年律师讲座时说,有无罪辩护空间的案件自带干粮都要去代理,这不仅是享受无罪案例的荣耀,也是帮人平冤昭雪的积德,这是多少钱的律师费都无法替代的。无论是律师还是法官,这一生能够向人夸耀的不是自己赚了多少钱办了多少案,而是办理了多少值得夸耀的无罪案例或改判案例特别是死刑改判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