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罪犯越狱脱逃二十四载终落法网

2020-12-03 21:16:06 作者: 检察官提前介

服刑期间不思悔过趁机脱逃,二十四年后终落法网。近日,朝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越狱脱逃案件。

两次越狱脱逃

时间拨回到24年前,1996年9月21日晚,凌源第一监狱禁闭室罪犯马某向值班干警报告,发现服刑罪犯朱某生未在号里,干警随即进行搜查,发现朱某生脱逃,这已经是朱某生第二次脱逃了。

朱某生,男,1959年7月27日生人,有服兵役经历,1992年2月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20年,1992年4月进入凌源第一监狱劳动改造。

朱某生在投入凌源第一监狱服刑开始,由于罪重刑长以及婚姻的破裂,他就产生了脱逃的念头。1992年8月20日,朱某生在劳动现场趁无人监管之机钻入货车底盘下随车脱离监狱。出去后的朱某生先后逃窜山东、广西等地,以打工、倒卖金沙为生。1993年5月15日朱某生因用假军官证住宾馆被当地派出所关押审查,后通过协查通报得知了其逃犯身份,当地派出所联系了凌源第一监狱将其押解回狱。

1996年9月21日晚,由于值班干警疏忽,朱某生第二次越狱脱逃,而这一逃就是漫长的24年。这期间,朱某生隐姓埋名,深居简出,后娶妻生有一女一子,以做小买卖为生。但朱某生惶惶不可终日,心里一直担心自己被捕的那一天到来。2020年我国开始了第七次人口普查,这也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10月26日,由于他人举报其为无户籍人员,朱某生被湖南省邵阳市昭阳派出所传唤,走进派出所的那一刻,朱某生决定放下心里的负担,坦然面对,主动交代了自己脱逃的犯罪事实。

检察官深入监狱提前介入

针对此案,朝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指派优秀员额检察官组成办案团队,研究部署侦破方案。鉴于本案时间跨度长,案件复杂,朝阳城郊检察院决定提前介入本案,并予以全程指导侦查。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办案团队经过核酸检测等一列程序后进入凌源第一监狱开始封闭办案。

连续高强度的工作加之封闭的环境让团队成员极其不适,但检察官们还是选择迎难而上,只为查找每一个细节、只为搜寻更多有价值的信息。功夫不负有心人,凭借着坚韧不拔的意志,一拼到底的决心以及过硬的业务素质,朱某生脱逃案件终于被查实,其越狱脱逃的全部证据材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证据与证据之间具有关联性,符合起诉的标准。

“欠法律的债,该还了”

由于朱某生脱逃时监狱狱侦部门已立案,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后,逃避侦查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所以朱某生虽然脱逃24年,但朱某生脱逃案件仍然具有追诉时效,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朱某生曾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20年,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又犯新罪,其前罪残刑和此次脱逃罪刑罚适用数罪并罚。朱某生如实供述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其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它罪行的,以自首论。

“我不想再这样躲躲闪闪的过日子了,这些年压的我喘不过气,现在进了监狱,反倒轻松了。我欠法律的债,也该还了。”

这真是应了那句话“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