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给家中老人!如何避免以房养老骗局?

2020-12-04 19:59:16 作者: 转给家中老人

民法典物权编增设了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占有、使用他人住宅,以满足居住需要。在此情况下,房子的新业主没有权利赶走居住权人,这为老年人“以房养老”提供了法律保障。

近年来,“以房养老”骗局多发。在此提醒老年人,签署任何法律文件,一定要做到“一看仔细、二明白后果、三签字按指印”,要和家人充分沟通,向律师等专业人员咨询法律意见,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好老年人享有的权益,特别是居住权,以防陷入集资或诈骗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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