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的通知
我市将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2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30元。
(二)为贯彻落实省和宁波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适当倾斜的要求,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对我市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的倾斜标准确定为每人每月20元,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从65周岁到龄当月享受。倾斜待遇不计入一次性丧葬补助费的基数,今后不与基础养老金标准同步调整。
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
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标准。一档从每人每月7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30元,二档从每人每月6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80元,三档从每人每月6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30元。
关于调整被征地人员
养老保障缴费标准的通知
我市将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缴费标准,具体如下:
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缴费标准。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人员参保缴费标准调整为一档85730元,二档69330元,三档51330元;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及以上人员调整后的参保缴费标准见下表。
来源:余姚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