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赌博不仅败坏社会风气,而且极易引发社会治安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对赌博违法犯罪,宁都县公安局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做到“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不留死角”,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近日,宁都县公安局成功捣毁一赌博窝点,抓获参赌人员16名,缴获赌资3万余元。
11月26日下午,梅江派出所在工作中获悉,县城某返迁房地下室有人聚众赌博。梅江派出所立即联合特巡警大队对赌博窝点进行查处,现场抓获正在以“押三名”方式进行赌博的陈某平、温某平、蓝某明等14名参赌人员及赌场组织者赖某生,缴获赌资3万余元,赌具3副,并现场抓获一名涉嫌开设赌场罪的网上在逃人员曾某保。
经查,赖某林,男,48岁,宁都梅江人。赖某生自2020年11月中旬以来,在该返迁房地下室准备了桌子、凳子、水等,每日招揽十余名赌博人员参赌,每次抽头渔利500元到1000元不等,至查获时共获利数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赖某林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网逃人员曾某保已移交治安大队处理,对14名参赌人员处以行政拘留或行政罚款处罚。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赌博是违法犯罪行为,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不要参与赌博。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警民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赌博害人害己,切莫以身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