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展开二零二零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阅作业的告诉》(学位〔2020〕22号)要求,经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整体委员会议审议表决,构成拟新增自主审阅单位、博士硕士学位颁发单位和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引荐名单。现将引荐新增名单及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作业日(二零二零年十二月7日至十二月十一日)。
公示期间,如有贰言,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并对所反映的问题供给明晰的头绪。以单位名义进行反映的要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一起供给联系人名字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写实在名字并供给联系方式。关于反映内容不明晰、不供给问题头绪、不写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实在名字的,不予核对。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重庆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学位委员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