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一男子非法捕鸟被刑拘

2020-12-09 13:20:35 作者: 滦州一男子非

不合法捕捉鸟类归于不合法打猎,归于法律规定的阻止行为,但仍有人明知故犯。近来,滦州市一男人因使用粘网不合法捕鸟,被滦州警方依法处理。

十月2日18时许,滦州市公安局油榨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一名男人正在一田地里用粘网施行不合法捕鸟,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阻止,但此刻该男人现已经过粘网捕鸟七只。后经司法判定中心判定,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不合法打猎捕获的七只鸟中,有一只活体蓝喉歌鸲、二只活体云雀,均属被列入《国家维护的有利的或许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维护动物。在司法判定成果出具后,民警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传唤到所。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对其用粘网不合法打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十二月3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依法被滦州警方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