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快评|电商平台有责任把好食品安全关

2020-12-10 12:43:18 作者: 新民快评|电

你在网购时买到过不合格食物吗?有没有向电商渠道诘问过职责?

近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电子商务渠道经营者未依法对渠道内食物经营者进行实名挂号、检查许可证,或许未依法实行陈述、中止供给网络交易渠道服务等职责,使顾客的合法权益遭到危害,顾客有权建议电子商务渠道经营者与渠道内食物经营者承当连带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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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是一根长长的链条,一环扣一环,每一环节都承当好自己的职责,食物安全才有保证。现在,从网上购买食物、下单外卖等消费方法,现已越来越遍及。与此同时,食物类胶葛在相关案子中占比明显。据最高法计算,2017年至二零二零年上半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新收网络购物合同胶葛案子合计4.9万件,食物类胶葛在网络购物合同胶葛案子中占比挨近对折,为45.65%。

网购食物丰厚了群众的挑选,也隐藏着必定的食物安全危险。本年中秋节前,一些打着“手艺”“克己”“私房”等旗帜的月饼在朋友圈畅销,有的还在短视频渠道上宣扬推行,噱头十足,但在选料、制造、包装、出售等多个环节却存在安全隐患,制造者健康状况也要打上问号。说白了,一些所谓的“手艺”“私房”月饼其实是“三无产品”。假如电商渠道没有依法尽到审阅职责,放“三无产品”过关,就应当承当相应的法律职责。

此外,不少电商渠道有自营事务,许多顾客出于对渠道的信赖,往往会优先挑选自营店肆。日前,国家商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11批次食物不合格,其间包含某电商渠道的一家自营旗舰店。自营店肆出问题,会带来更大的绝望。更多的信赖,应该配以更重的职责。在这一块,电商渠道就不仅仅渠道服务供给者,而是有必要承当起作为食物经营者的职责。对渠道自营相关问题,上述司法解释也作了清晰、细化的规则,强化对顾客的维护。

电商渠道上的店肆、产品琳琅满目,数据巨大,但作为经营者,依法尽到自己的职责是根本的底线。电商渠道要为顾客把好食物安全关,即便对错自营事务,也不能把保证食物安全的职责全推在渠道内经营者的身上。这一点,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都已清晰。顾客被“坑”,电商渠道不能置身事外。

纪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