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卡”卖了,惠州龙门警方“断卡”行动抓获2名“卡贩”

2020-12-10 14:43:09 作者: “私卡”卖了

大洋网讯 为严厉冲击整治贩卖手机卡、银行卡违法违法活动,全力遏止电信网络欺诈违法活动,惠州市龙门县公安局深入打开“断卡”举动,环绕网络欺诈头绪整理研判,全面打开冲击整治专项举动,对电信网络欺诈黑灰工业违法施行快打机制。近来,成功破获一同协助信息网络违法活动案,捕获2名涉嫌协助信息网络违法活动嫌疑人,带破触及上海、江苏、珠海等地案子14宗,涉案金额达64万余元。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初,龙门县公安局接举报头绪称:有人在龙门县多个银行网点开办银行卡账户涉嫌电信欺诈。接头绪后,龙门县局刑侦部分反诈中心依托才智新侦办对相关头绪打开查询,发现汤某康、叶某林(均为龙门人)等2人涉嫌贩卖银行卡用于协助信息网络违法活动的严重嫌疑。掌握情况后,侦办民警敏捷拟定抓捕计划并于十一月4日将2名嫌疑人汤某康、叶某林成功捕获。汤某康、叶某林均对其开办银行卡、电话卡并转卖别人的违法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核实,违法嫌疑人汤某康将个人本来运用的两张银行卡(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各一张)和在移动营业厅新处理的一张手机卡贩卖给别人用于网络欺诈违法活动;违法嫌疑人叶某林分别在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多家银行网点开办银行卡、U盾等以及在移动营业厅开办多张电话卡之后不合法贩卖给别人用于网络欺诈违法违法活动。现在,两人因涉嫌协助信息网络违法活动罪已被龙门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子的深挖作业正在进一步之中。

龙门警方提示广阔市民:将个人名下的手机卡或银行卡售卖、出借给别人,不只本身面对巨大危险,还有可能为电信网络欺诈分子供给违法东西,一旦相关手机卡或银行卡触及电信网络欺诈案子,情节严重的将被以协助信息网络违法活动罪追查刑事责任,切勿贪心一时之利,误已终身出息。若银行卡、手机卡丢掉,请及时联络银行、运营商处理。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钟宏连 通讯员:蓝鸿斌、刘颖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