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法院:真情感召 顺利执结一起拒缴罚金“骨头”案

2020-12-14 19:19:03 作者: 岳普湖县法院

近来,岳普湖县法院顺畅执结一宗风险驾驭罪拒缴罚金的“骨头”案,被实行人托某的弟弟如某自动帮忙其交纳罚金,一同堕入僵局的拒缴罚金“骨头”案,在实行干警的文明实行和真情感化下顺畅执结。

据悉,二零一九年某日夜间23时16分许,被告人托某酒后驾车与一辆正在行进中的车辆相撞,形成对方车内人员轻伤。该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岳普湖县法院以风险驾驭罪依法判处托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定收效后,托某一向未实行罚金付出责任。该院刑事审判庭将案子移送实行局进行强制实行。

实行过程中,托某成心以拒接实行干警电话、玩失踪的方法躲避实行,经该院实行干警屡次实地查询,总算在村委会干部的帮忙下找到托某,其以自己是贫困户,无经济来源为由,回绝付出罚金。经网络查控和外围查询,发现托某确无可实行产业,家庭日常开支和孩子上学费用均靠其妻子打零工处理,案子堕入僵局。为顺畅执结此案,实行干警前后5次前往被实行人地点的村进行实地造访,在传闻被实行人托某的弟弟如某是栽培大户,家庭经济收入可观后,实行干警以此为突破口,屡次前往托某弟弟家中,从手足亲情的视点下手,对其弟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经过实行干警的不懈努力,终究,如某念及手足亲情,自动为哥哥托某付出了10000元的罚金,该案得以顺畅执结。

今年以来,岳普湖县法院实行局加大罚金案子实行力度,到现在,已顺畅执结罚金案子130余件。对现已刑满释放自动要求交纳罚金的被实行人,暂缓实行行动,给他们诚信实行的空间,对他们的做法表明赞扬,鼓舞他们重拾日子决心,回归正途。对拒不实行罚金付出责任的“老赖”,经过强制实行、凭借外力、真情感化等多种方法,尽头实行办法将罚金实行到位,最大极限地保护司法威望,为社会诚信保驾护航。(黄晓东、许怡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