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的日子
大部分的苦楚来源于打工
但是假如不打工
那么一切的苦楚都会来源于
没!钱!
所以许多人在打工和没钱之间
当机立断的挑选了打工
但是俗语说的好
人在江湖漂 最怕路有坑
职场打工人
不怕辛苦就怕遭受企业侵权
“工”打了
可“钱”没了
最终落了个“鸡飞蛋打”
吃了哑巴亏 有苦说不出
碰到这种问题莫非就无解了吗
当!然!不!是!
防止侵权有秘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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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好劳作合同法真的这么有用吗
多说无益
为我们奉上一个
打工人成功维权的实在事例感触下
所以说
学好《劳作合同法》
遭受侵权也不怕
那么问题来了
是不是只需用人单位未续签劳作合同
都必须依法付出双倍薪酬
法条表明有辣么几种景象叫
法定顺延
法定顺延期间≠合同期满续签
一起来回忆《劳作合同法》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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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条方针怎么了解呢?
以日常工作中常见的
第四十二条第三、四种景象为例
当劳作者在规则的医疗期内
或女职工处于三期之内
劳作合同到期时
劳作合同应当顺延至相应的景象消失时停止
也就是说
医疗期内劳作合同到期的
应顺延至医疗期满
女职工三期内劳作合同到期的
应顺延至哺乳期满
以上景象是法定顺延而非续签
所以在相应景象消失前
无需签定书面劳作合同
无需付出二倍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