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29日上午,在弋阳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宅院里,黄先生将一面印有“事务精深・破案神速”的锦旗送到余乐手中。“感谢你们这么快就抓到小偷,还把摩托车找了回来。车子被偷后,他们把电瓶、轮胎等零部件都换新的了,应该值两百来块钱”,黄先生如是说道。
本来,十二月27日12时许,黄先生预备骑车外出时,发现停放在南岩镇店门口 的两轮摩托车被盗,遂拨打了报警电话。
辖区城南派出所当即出警现场,县局天网监控中心同步上案,快速确定三名偷车小伙。接警四小时左右,将涉案的陈某、李某和汪某相继传唤到案。
三人到案后告知,26日晚9时许,他们看到受害人摩托车后,趁着周边无人的机遇,悄然把车子偷走。第二天找了家修理店更换了电瓶、轮胎等零部件,随后又将车子藏在圭峰镇中屋村。
(黄先生领回被盗车辆)
27日晚,民警依据把握的头绪,驱车赶到圭峰镇中屋村将被盗车辆追回并交还受害人。三人均因偷盗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七日等行政处罚,因系未成年,行政拘留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