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振亮
1月25日,青岛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公共租借住宅什物配租榜首档租金规范有关问题的告诉,告诉显现,依据省、市关于执行困难群众救助作业的有关要求,经研讨,将《关于调整公共租借住宅请求条件和保证规范等有关问题的告诉》文件中,公共租借住宅什物配租榜首档租金规范作相应调整,将原公共租借住宅榜首档租金规范由“人均月收入低于810元(含)的家庭,租金规范为0.75元/月·修建平方米”调整为“城市低保、涣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人均月收入低于810元(含)的家庭,租金规范为0.75元/月·修建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