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 罗金)1月31日晚,在普安县普天大路一驾校教练饮酒后驾驭机动车被告发,当事人不只驾驭证被暂扣、罚款,还因而丢了作业。
事发当晚,普安县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告发称在普天大路蓝波湾KTV门口一辆号牌为贵EH**1的蓝色小轿车存在饮酒后驾驭机动车的嫌疑,执勤民警当即驱车赶往现场。
“接警后,我和队员当即赶赴现场对当事人张某某进行检查,在问询过程中,张某浑身散发着浓郁的酒味,便发现张某有饮酒后驾驭机动车的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验,但当事人情绪放肆极端不合作民警法律,在屡次对其进行正告无效后,我和队员便将其强制带至普安县人民医院抽血,在抽血过程中了解到当事人张某为普安县某驾校教练人员,抽完血之后对其进行了批判教育,而且告诉到当事人驾校校长。”民警孙斌说。
在到达县医院抽血时,张某仍旧不合作交警法律,被交警强制执行。
现场声:快点医师现在有点忙你把手伸出来一下就好了不是你们凭什么抽我的血由于你回绝合作咱们做酒精检测我又没开车你还讲你没开车我就问你抽不抽不抽直接按到地上抽。
据了解,告发人为张某前妻,因在蓝波湾KTV门口产生口角争抢手机致使着手,过程中张某前妻闻到其身上浓郁酒味,待张某脱离后其前妻勃然报警。
经查明,被处分人张某在蓝波湾门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施行饮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榜首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榜首百一十条榜首款决议;对张某罚款一千元;暂扣机动车驾驭证六个月。
作者:罗金 终审:金凤 审签:朱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