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万认筹金要全额付款?上海市房管局:违规!不得变相提高新房首付要求

2021-02-02 12:39:57 作者: 600万认筹

新民晚报讯(记者 杨玉红)近期,徐汇滨江两个新楼盘认筹,要求认筹金达600万元且全额付款。今日,记者从上海市房管局得悉,各房产开发企业、出售署理公司不得经过所谓认购金或资金证明等方法,变相进步购房人首付款要求。

上海部分区域的新房价格略低于二手房商场,招引了大批购房者的注重。在徐汇滨江区域两个新楼盘认筹期间,一个项目认筹金高达600万元,并要求全额付款;另一个高端项目将认筹金定在了600万元,还要求供给700万元活期存款证明。认筹金指一些开发商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状况下,经过一些扣头,让购房者交一些费用,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让购房者可以取得房子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用必定程度的优惠。有些房企将认筹金改名为购房“诚意金”、VIP消费卡、认筹卡、“内部认筹”等方法,但实质上成为不少地产开发商营销的有力手法,让开发商在开盘前回笼资金,处理开发商资金链严重的当务之急。这是被明令禁止的非法活动。

进一步标准房地产商场秩序,依据上海市房地产商场办理与法律联动作业机制组织,2月1日,市、区房子办理部门、市商场监督办理局、市城市办理行政法律局、市通信办理局、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刑侦总队联合约谈了在上海市运营的首要房地产生意组织、出售署理公司和有代表性的房企。与会部门对房地产出售范畴的方针法规做了解读,通报了近期房地产范畴违法违规行为查办状况。

上海市房管局清晰表明,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署理组织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经过所谓认购金或资金证明等方法,变相进步购房人首付款要求;对未经赞同预(销)售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宣扬预(销)售价格、时刻;要注重与微信大众号协作发布信息的办理,经过微信大众号或其树立的购房沟通群,发布项目信息的,要严格遵守房地产广告发布相关规定;不得人为制作、假造所谓项目热销的信息;要加强项目出售办理,不得有虚伪宣扬,价外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设置的样板房内不得有违法建立或占用共用部位装饰等行为。

一起,各房地产生意组织在运营过程中,要不断加强对一线人员的办理,不得诱导、唆使、帮忙房子买卖当事人违背或躲避房地产调控方针、违背税收征管和金融监管方针法规;不得炒作房子提价、制作购房惊惧心情的信息;不得参加运营贷、首付贷、消费贷等违法违规房地产金融活动;未经当事人赞同或恳求,不得经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法发送房地产广告,推销房地产;新建商品住宅项目上市时不得以许诺“保证摇到”、“保证买到”等“碰瓷”收取所谓“茶水费”、“联系费”;要实在办理好所运营的互联网房产信息渠道或门店展现橱窗,保证所发布房源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 我要爆料 联系电话:021-22899999新民网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