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日下午15时10分许,钦州伯劳镇伯劳村委白鹤山路段,一名4岁小女子正在路旁边捡东西,而母亲在路途另一侧叫唤女孩,小女子随即跑步横穿路途,不料产生了触目惊心的一幕!
当小女子跑上车道时,恰逢一辆摩托车疾驰而来。因为摩托车速度过快,直接将小女子撞飞十数米,监控拍下了恐惧的瞬间。
接警后,灵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当即赶赴现场发现,一辆损坏的摩托车摔倒在路旁边,在其车后遗藏着长达十七米的摩托车倒地刮痕。
通据调查,摩托车驾驭人梁某年仅15岁,无证驾驭无号牌摩托车 ,事发时还搭载未成年人黄某,事端导致小女子陈某大腿骨折,全身多处受伤。梁某和乘客黄某全身多处擦伤,所幸三人均无生命风险。
最终,民警在现场勘查结束后,依法将车辆暂扣,现在该事端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示:跟着寒假到来,学生及幼儿出行添加,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监护和教育!公路不是游戏场更不是竞技场!家长切莫让学生幼童在公路区域游玩停留,需求横过路途时,请走斑马线,千万不要让幼童单独过马路,而是应该在家长的陪护下通行。家长尽量不要让幼童脱离手能够得着的间隔,避免产生险情无法及时阻挠。
延伸阅览:
小孩骑车上马路太风险!未成年人骑车上路要满意年纪条件
小孩子骑自行车上马路太风险了!”1月15日,市民孙先生向《唐山晚报》记者反映,他昨日驾车进入小区时几乎撞上一个骑着自行车的小男孩,“我想经过《唐山晚报》提示家长对孩子加强交通安全常识教育,留意孩子的交通安全。”
1月14日下午,孙先生开车回家,从兴源道行将进入鹭港小区时,一个骑着自行车的小男孩猛地从小区路旁边停放的机动车缝隙中冲向兴源道。“还好我的车速不快,紧急制动,才没有撞上孩子。小男孩从车上跳下来,我看他也就十来岁,也没有家长跟着,多风险啊!”孙先生说起来还挺后怕。
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其间第七十二条规则,驾驭自行车、三轮车有必要年满12周岁。记者在鹭港小区邻近随机采访了一些小学生家长和居民,他们大多不知道“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的交通规则。一位家长说,觉得孩子个子长得挺高,骑自行车不费力,孩子也乐意骑自行车和小伙伴出去玩,所以不会阻挠,并不知道孩子有必要满12岁才干骑自行车上路。也有家长表明,为了安全,不会让孩子骑到马路上。有的家长不允许孩子单独骑车上路,为了便利孩子锻炼身体,会跟着孩子骑自行车。
采访中,有市民向记者反映,有的家长用同享单车教未满12周岁小孩学车,并且就在马路上教孩子骑车。“虽然有家长跟着,也很不妥。依据法律规则,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能骑自行车上路。若引发交通事端,监护人要承当法律职责。”一些市民表达了这样的观念。
记者了解到,一些家长在孩子小学高年级阶段,就给他们购买了自行车,孩子好奇心、模仿性强,学会骑自行车后就急于上路。一旦家长没有时刻跟着,他们骑车上马路时,遇到紧急状况,因为缺少应对突发事件的经历及相应的克己才能,很可能会因处理不妥形成交通事端。市民周女士说,因为小孩缺少风险认识,骑车时往往认识不到风险的存在,街头常见小孩骑车乱穿马路、车前车后急穿、车辆接近时忽然拐弯、骑车带人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