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销售、运输烟花爆竹,2人被赵县警方当场抓获

2021-02-10 20:37:22 作者: 非法销售、运

赵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赵县行政区域内全年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布告”以来,赵县公安局迅速行动,加大宣扬遍及规模及力度,进步人民群众积极响应政府召唤、自觉遵守政府禁令认识,一同严厉打击不合法出售、运送及违背政府禁令点燃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构成强有力震撼,实在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月8日,赵县公安局北王里派出所查办一同不合法出售烟花爆竹案子,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亢某(男,52岁)。

当天下午3点半,赵县公安局北王里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换马营村亢某某在赵县金怡化纤厂门口出售烟花爆竹,违背了赵县人民政府制止生意烟花爆竹的指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亢某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分决议。

2月8日赵县公安局城区分局查办一同不合法运送烟花爆竹案子,行政处分一名违法人员李某波(男,50岁)。

近来,在赵县赵范路段有人用一辆面包车不合法运送烟花爆竹。赵县公安局城区分局值勤民警迅速行动,将正在不合法运送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李某波当场抓获,现场依法收缴不合法运送的20余箱组合烟花爆竹,经问询,李某波对其违法现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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