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记者得悉,“河南女老板出资明星演唱会上圈套1200万”案子有了最新发展。1月20日,就张某琳等人涉嫌欺诈一案,女老板李某梅向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提起了刑事指控,该局出具《受案回执》表明受理,现在正在等候警方立案。
周兆成和李某梅
据此前报导,二零一六年十月,李某梅经过中间人知道了张某琳,张某琳运营着河南一家文化传媒公司,曾承办过多位明星的演唱会,凭仗对中间人的信赖,李某梅和张某琳的公司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签定了《2017年五月天国际巡回演唱会郑州站出资协作协议书》,出资本金800万元;于2017年4月签定《2017年邓紫棋国际巡回演唱会郑州站出资协作协议书》,出资本金400万元。这1200万元本金连同盈余部分,有一些李素梅至今没收到,李素梅也曾多次报案。
李某梅的署理律师周兆成告知记者,经过研讨该案资料以及实地走访查询,核实案子的相关细节,现在该案已获得突破性发展,2021年2月18日,他向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提交了署理手续,而且快递了要求警方立案的法律意见书。他之所以以为李某梅出资明星演唱会1200万案子应该归于“欺诈违法”而不是“简略的债务债务纠纷,主要是发现了该案构成刑事违法的“最新依据”。
警方的受案回执
周兆成说,经过早前向法院请求的《律师查询令》,从银行调取了李某梅与张某琳以及相关人的银行流水显现,在李某梅将出资款转入张某琳账户之前,张某琳账户仅剩下3.22元。李某梅出资款800万汇入后,该金钱被敏捷转出,其间96万居然转入轿车出售公司,用于购买高级轿车;别的114万转入了张某琳个人账户,此外还有偿还其个人信用卡等,还有一部分用于分赃,其间包含有20.66万元打给了闫某的账户,有25万元打给了介绍李某梅与张某琳知道并竭力游说李某梅进行出资的张某。这个资金流向与李某梅签署的《出资协议》约好的专款专用彻底违背,周兆成以为该案不是简略的“债务债务纠纷”,而是打着“出资举行明星演唱会”赚取高额“出资报答”的噱头,进行有组织、有预谋的“套路骗”。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则的欺诈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意图,使用了虚拟现实、隐秘本相的办法,骗得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行为,因而张某琳的行为是彻底符合欺诈罪的构成要件。”周兆成说。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任国勇
校正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