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婚内长时间争持,爱情不好。离婚后,男人持续和前妻同居运用家庭暴力将前妻砍伤成轻伤。这样做,会有什么结果你知道吗?
2月22日,记者从泸州市市古蔺县法院得悉,近来,古蔺县法院审理了一原因砍伤前妻而冒犯刑法的案子,被告人兰某某因犯成心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泸州市市古蔺县法院 供图
据了解,被告人兰某某和被害人代某某原系夫妻,两人婚后生育四个孩子,因长时间争持,爱情不好,两人于2015年十月离婚。
离婚后,男方依旧和女方长时间寓居在一起。二零二零年7月5日8时许,被告人兰某某在古蔺县石宝镇代某某家,因小事在客厅与被害人代某某(兰某某前妻)产生言语抵触、抓扯,抓扯至厨房门前时,兰某某捡起菜刀将代某某颈部、右肩和背部砍伤,兰某某随即送代某某到医院医治。
经判定,代某某损害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泸州市市古蔺县法院 供图
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兰某某成心伤害别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成心伤害罪,应予刑事处分。
被告人兰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