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王聪报导:近来,吉安县交警大队民警就抄获到一个这样的驾驭员,酒驾、无证还运用假造号牌。
2月23日8时30分许,吉安县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东昌路与凤凰路展开酒驾整治举动,对过往车辆进行查看,一起对车辆驾驭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当查看到一辆号牌为“粤L63N28”的黑色小型汽车时,驾驭人忽然翻开车门拔腿就跑,民警反响敏捷,立马追了上去。在追了200米左右,在汇金商业城,驾驭人真实跑不动,一屁股瘫坐在地上,气喘吁吁地哭着说:“我服了,不跑了,你们把我抓走吧。”
经呼气式酒精测验,驾驭人体内酒精含量到达41mg/100ml,属酒后驾驭。当民警要求查看驾驭人证件时,对方支支吾吾,不供给相关证件,且一问三不知。更让民警没想到的是,民警在查看其车辆的时分,发现车辆号牌也是假造的。
经查,该司机姓周,吉安县人,驾驭小车前一向没有考过驾驭证,属无证驾驭。当晚周某喝了点酒,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没想到在吉安县东昌路口被民警抄获。民警经过进一步问询和体系查询,发现该车号牌为假造号牌。在现实面前,驾驭人周某对三项严峻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现在,该案子在进一步查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