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电台浙江之声官方微博@浙江之声 1月5日音讯,记者从“浙大女生被害案”被害人家族代理律师处了解到,被害人家族申述西湖景色名胜区管理者生命权胶葛一案,杭州西湖法院已做出一审判定。法院判定确认景区管理者未能正确应对游客的状况反响,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存在瑕疵和差错,在防止被害人逝世的危害结果的产生上存在必定缺失,未尽以上安全保证职责,应当承当必定的职责。
法院终究酌情确认景区管理者在原告的丢失在10%的范围内承当职责并补偿原告逝世补偿金、精力危害补偿金等,合计17万多元。
(原题为《浙大女生被害案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