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高空抛物罪成为独立罪名。近来,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破获一同高空抛物伤人案,犯罪嫌疑人於某被刑事拘留。这是上海首例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依法追查刑事责任的案子。
本年2月十日,市民蒋女士在居委干部的陪同下向杨浦警方报案,称自己通过沈阳路某小区楼下时,被从高空扔下的一袋白色塑料袋砸中。废物袋中数块破碎的瓷片直接划破了她的脸颊,血流不止。之后蒋女士被及时送往医院,脸颊创伤处被缝了多针,所幸未危及生命。
接报后,属地大桥派出所民警当即向蒋女士具体了解状况,并前往事发地展开查询。此幢大楼合计24层,每层10户人家。通过实地造访勘查,民警发现塑料袋系从8楼以下楼层抛出。从抛物轨道来看,是从东北侧抛出。民警对相关住户展开逐层逐户的造访排查。
通过接连多日的不懈努力,3月2日晚,居住在该楼内的犯罪嫌疑人於某被警方捕获。到案后,於某对自己高空抛物的行为供认不讳。据告知,2月十日上午,他单独在家歇息,看到屋内有不少废物便同时收入塑料袋中,其间还有此前自己不小心弄碎的陶瓷杯。因懒得下楼前往废物站,於某竟将含有陶瓷碎片的塑料袋直接扔出了窗外。此刻,被害人蒋女士恰巧通过楼下。“听见惨叫声,我意识到自己或许惹祸了,由于心虚我便下了楼,看到一位老阿姨满脸鲜血很苦楚,那一刻,我心里很挣扎,想过向她承认是自己扔的废物,但终究由于惧怕就离开了。”
当天的场景仍然记忆犹新、触目惊心,於某对自己的行为既懊悔万分,又无比自责。他的行为现已冒犯《刑法》,将面对法令的严惩。现在,犯罪嫌疑人於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子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3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其间,高空抛物罪成为独立罪名,该违法行为将被严厉追查刑事责任。高空抛物行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期望广阔市民学法懂法遵法,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根绝高空抛物,一起营建安全调和的社会环境;一旦发现有人高空抛物,一定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将依法查询处理。(看看新闻Knews 记者:赵祎韫 实习修改:典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