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外出打车或打网约车的时分,最惧怕的便是行李或手机落在车上没拿,为了防止丢失,所以有的人会费事司机帮助送回去,这时分就有一个问题了,司机收送回来的车费合理吗?最近,安全沙坪坝的一则新闻正好和小编说的事情相同,沙坪坝区一名司机与乘客就送回收费问题产生争持,并报警求助。
就在2月27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一同沙坪坝区某公交车站的警情。差人接到报警马上赶到现场,在车站邻近,一辆白色网约车打着双闪停在路旁边,司机王某心情激动,与乘客李某在路旁大声的争持,民警到了首要缓解两边的心情,然后问清原由。
本来,当晚司机王某从凤西路某小区楼下接了李某及其家人来到小龙坎邻近某小区,其时李某拖着一个大箱子,将箱子和手提箱一同放在了出租车的后备箱里。抵达该公交车站邻近时,李某付了车费就下了车,一时粗心,忘了拿走自己的行李。那时司机王某也忙着接其他生意,也没有注意到这件事,就把车开走了。
不一会儿,乘客李某想起行李落在车上没拿,但车已开走,李某便经过订单联系到司机王某,王某表明,车上还有其他乘客,自己能够将行李交还给公司,让李某到公司取行李,也能够将行李给李某送回,可是需求30元钱。李某刚开始的时分赞同了,乐意付这个车费,表明在下车处等着司机。可是司机王某将行李送回到约好地址后,李某这时分却反悔了,不肯付出约好的30元车费,两边因交流不畅而产生争执。
差人知道后,两边都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差人告知司机王某,作为一名网约车司机,在乘客搭车进程中,有义务保证乘客的人身和产业安全,在乘客下车时,有义务提示乘客随身携带物品。与此同时,告诉李某,作为乘客,在搭车进程中有职责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避免形成丢失。经洽谈,李某付出了王某15元的过路费,并达成了宽和协议。
差人提示广阔市民:依据《民法典物权编》相关规定,收取丢失物的权利人应向拾取人或有关保管的部分付出秉承丢失物所需的费用。出租车司机或许叫计程车的司机有职责保管乘客的物品,当将行李交给乘客时,能够收取必定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