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拒不支付抚养费 执行法官耐心调解促执结

2021-03-12 12:36:53 作者: 被执行人拒不

映象网讯(记者 崔学庆)近日,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

2007年10月,原告李某和被告杨某登记结婚,一年后其子出生。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李某遂向法院起诉离婚。2014年3月,龙亭区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判决李某和杨某离婚,婚生子由原告李某抚养,被告杨某需负担每月750元的抚养费,且于每月20日前给付。

判决生效后,起初杨某依法履行义务,但自2019年7月始,杨某拒绝向李某支付其婚生子的抚养费。李某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遂向龙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杨某履行自2019年7月至2021年1月的抚养费共计135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执行相关法律文书。本着彻底解决矛盾又不伤双方感情的初心,执行法官多次主动联系双方进行调解,并耐心听取了被执行人拒绝履行的原因。执行法官对杨某讲道:“你之前说将抚养费打到了你儿子存折上,但是自2019年7月后你就没有继续支付了,这一点你应该清楚吧,如果你再不主动还款,我们将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杨某听完执行法官的一席话,内心受到很大的震撼,并保证以后一定按时支付抚养费。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杨某同意支付未履行的抚养费。2021年2月初,李某收到上述执行款,至此,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