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元多存两月收益反少1万? 福州网友质疑平安银行改变计息规则未告知

2021-03-12 14:07:17 作者: 15万元多存

平安银行“定活通”产品宣传(网站截图)

法不溯及既往 平安银行做法或属违约

福建省消委会律师团律师、福建至圣律师事务所律师谢长华认为,银行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约定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是商业行为而非犯罪行为,在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情况下是有效的;且法不溯及既往,央行为规范市场行为出台新规,社会应该配合,但并不能否定此前的合同约定。谢长华建议吴先生及时固定证据,通过消委会或者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闽江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潘长风认为,消费者购买产品时既已与银行签订协议,需要改变协议时亦应重新签约;且政策发布只是告知全民,而银行并未与全民签订协议,在现代技术条件下,银行理应尽到点对点告知义务。“从法理上讲平安银行应属理亏一方。”潘长风认为,一个人损失1万元,在全国就可能涉及几千万甚至上亿元,相关消费者可以向消委会投诉、向法院起诉,亦可向银保监局申请维权。

目前,吴先生已向平安银行索要办理“定活通”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但银行迟迟未能提供。不过,平安银行福州古田支行郑行长已与吴先生见面协商,昨日又电话告知吴先生,“定活通”的利息仍有梯度,实际利息会比吴先生计算的1.2万元多一些。

看来吴先生的维权成功有望,不过,全国还有多少个“吴先生”与该政策利益攸关?他们目前是否知情?会否在“央行政策”的旗号下吃了“哑巴亏”?东南网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