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ConsumerRightsDay),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
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
消费者享受哪些权利
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知识权;受尊重权;监督权。
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方法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协商不成的,由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
3.调解不成的,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仲裁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日常消费四大警示
1.注意模糊宣传
2.注意商品标价
3.注意返券期限
4.注意三包责任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宋德政)
编辑:宋德政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