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校园修“法”,家长共同参与,这所上海特色高中的手机法规推出2.0版

2021-03-15 21:14:22 作者: 首次校园修“

摘要:这个过程本身也是一个学法、普法的过程。

早在2015年,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学生事务中心团队在调研、听证的基础上,起草了专为手机使用制定的《校园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形成了一套手机管理机制。今年1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华政附中首次针对《校园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进行修“法”。今天(3月15日),这所上海特色高中的手机法规2.0版正式推出,相比1.0版的14条规定,最新修订后的2.0版制定了21条规定,更细化完善。

【家校双方共同参与听证】

这学期开学,华政附中向全校师生下发了手机使用管理的意见征询,学生事务中心的同学前期做了大量准备,针对全校师生和家长,设计了三套不同的问卷。此次调查共收集到680份问卷反馈、258条有效建议,为举办听证会和修订旧“法”奠定了基础。

修“法”之前,学校请来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陈越峰教授,为全校师生专门开设《今日说法》专题讲座,系统介绍并普及立法修法知识。学生事务中心还专门组织召开了学生、老师、家长信息沟通会和听证预备会,听证会上,老师、学生和家长代表围绕核心问题,从不同角度阐述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现场,有一对父子同时作为听证会的陈述人,父亲提起手机情绪激动,原来他因为儿子在家手机不离手,已让他心力交瘁,亲子关系极度紧张,家庭成员每天都处在紧张的氛围中。抓住校园修“法”这个时机,班主任老师有意鼓励孩子参与,从调研问卷设计开始,围绕学生手机的使用管理、各方意见的收集汇总,和父母一起讨论相关条款的修改,不仅时时触动着他,也缓和了亲子关系。听证会上,听到父亲的讲述,儿子满含泪水,随即表达了对手机使用管理的理解和支持,还真切地希望改正坏习惯,专心学业。

“校园手机管理规定的条款修改,学生事务中心要求参与者必须和父母一起讨论,达成共识,这不仅加强了亲子间的沟通,有的还形成了居家手机管理的好举措。”校长傅松说。听证会后,学生事务中心汇总并形成了7条听证建议,作为修订本次校园法的参考。

【违规使用手机有罚则】

1.0版的华政附中《校园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共四章、14条细则。学生可以带手机进入校园,但须填写申请书,由家长签名、班主任批准、年级组备案。各班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的干部在上课前,将到校学生的手机放入“机笼”(即:手机保管箱)相应学号的位置,放学时,再由学生自管会干部将手机按学号归还相应同学。学生在校如果要使用手机联系的话,一般是使用班主任的手机,或是办公室电话,学校门卫也有电话可供家校联系。新修订的规定中,增补了要求学生带入学校的手机号码应在班主任处准确登记备案,增加了学校通过设置免费公用电话等措施,方便学生在校期间需要紧急联系家长。

新规并没有“一刀切”。此次听证,大家对旧“法”的条款既有保留,也有修改,特别保留了原来合理、成熟运行的部分,确保新老法规的衔接。《规定》原先明确了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时间、地点、禁止行为等,比如:在校园内学生手机应处于关机状态,开机时间段为12:00—12:30、初中16:30以后、高中17:30以后。新规中,取消了中午12:00—12:30的开机时段,但学生在参与各类活动、课题研究需要使用手机时,可以经过一定的批准程序使用。

手机使用管理规定中,还对违反规定的情况有明确的罚则,新修订的版本罚则较旧版更加全面,制定分级处罚制,按违规行为情节轻重进行分等级处罚,罚则更有针对性,且人性化。对于违规使用手机的惩戒措施,学生代表提出要与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结合起来,对违规行为惩戒规则进行调整,让罚则兼具智慧和温度。同时,手机管理新规也为年级和班级留出了自主管理的空间。各年级、班级可依据校园法,根据实际情况修订班规和年级自主管理办法,制定更具体可行的细则,让班级每个学生都有充分发表意见和观点的机会。当使用手机过程中如果发生矛盾,新修订的版本增补了在学校建立由学生、家长、教师代表和法律顾问组成的申诉机制,以处理因校园手机使用引发的投诉申诉,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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