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处罚。具体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机关还应当将违法经营者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
法律人士建议,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集体公益诉讼等途径,向侵犯他们个人合法权益的当事人讨个公道。
“套户”“加空格”逃避不了监管
3·15晚会曝光了UC浏览器、360浏览器上的广告乱象,涉及上海3家经营者:360上海广告总代理经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360广告代理公司奇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UC广告代理公司亦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3家公司均注册在上海市嘉定区。其中,经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普陀区设有经营场所。
3月15日晚,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经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普陀区的经营场所,对企业资料、办公电脑等开展检查。
执法人员要求企业负责人对曝光内容作出说明,并要求该代理公司提供主要客户的名单、合同及广告内容。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上门调查360上海广告代理商
同时,嘉定区市场监管部门也对辖区内3家企业的注册地开展调查。
经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对应的南翔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刘敏表示,3·15晚会曝光的UC平台、360平台发布的减肥、降血糖等广告内容涉嫌违法,涉案当事人通过“套户”或其他加空格等变通方法逃避监管来代理广告的行为也涉嫌违法,将对相关广告活动主体开展调查,查实后依据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广告法》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违者,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发布虚假广告,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