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线下同步发力 乌“3·15”正在进行时

2021-03-16 17:22:17 作者: 线上线下同步

又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乌当区开展了以“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活动主要采取线上宣传的方式开展。

活动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不仅通过线上平台及投诉举报热线认真解答消费者咨询,依法高效处置消费者诉求,还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工作微信群、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线上宣传教育活动。“3·15”前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开展了专项市场整顿活动,查获了一批涉嫌假冒茅台酒,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据统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2505起,比上年同期增长51%。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区市场监管局在服务乡村振兴上,切实把自己摆在了“助”的位置上,立足职能,助推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消费环境品质化,用行动诠释着助力乡村振兴的使命。2021年春节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来自贵州余庆县的张前东先生走进区市场监管局羊昌分局,称其2020年10月在羊昌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1500瓶金线莲种苗进行种植。因为系初次种植,不懂技术,遇到问题都是向公司技术人员电话请教。2021年1月底,当地遭遇大幅度降温,种苗长势不好,张先生急忙咨询公司技术人员,技术人员说要浇透水、多通风,张先生立即认真地对种苗进行浇水通风,种苗长势却越来越差,2021年春节期间全部死亡,造成经济损失五万余元。精心伺弄的种苗怎么会全军覆没呢?想不通的张先生一个春节都没过好,节后第一天就找到区市场监管局羊昌分局寻求帮助。接到投诉后,羊昌分局的工作人员立即前往位于羊昌镇平坝村平坝组27号的公司进行现场调查调解,公司负责人称,该技术人员放假还未到岗,他们会核实情况后和张先生协商解决。不料元宵节后,张先生再次来到羊昌分局,反映该公司只同意补发部分种苗,协商无果。羊昌分局再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人员耐心细致摆事实讲道理,向当事人双方详细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终,该公司同意赔偿张先生损失57900元,补发种苗600瓶。张先生开心地说:“幸好有你们调解,帮我解决了消费纠纷,挽回了经济损失,真是我们的贴心人。”(乌当区融媒体中心记者田莉姣区市场监管局)编辑:李华莹统筹:汪东伟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