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略咨询:天然气发电行业“十四五”发展环境前瞻蓝皮书

2021-03-18 18:43:38 作者: 正略咨询:天

目前我国天然气电厂运营主体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国有大型发电央企,如:华电集团、华能集团、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等;

第二类是地方政府出资控股的省属电力投资集团及能源集团,如浙能集团、申能集团、京能集团等;

第三类是石油天然气生产供应公司,如中海石油气电集团。

现有的集中式燃气发电厂基本上位于经济发达的地区,包括:京津塘、长三角、珠三角、东部沿海等地,在这些地区地方政府财政承受能力强,尤其是在前期天然气发电经济性不高时,能够为发电企业提供大量补贴,维持机组的基本运行。近两年,随着我国各地环保压力不断加大,山西、宁夏、重庆等地也陆续有燃气电厂投产,燃气电厂分布更加广泛。

五、天然气发电应用型式及成本分析

目前,天然气发电主要用于基载或调峰,燃气发电机组以基载模式连续运行,向电网提供电力。这种应用可以弥补集中供电引起的电力供应不足的问题。此外,天然气发电机更适用于天然气资源丰富而市电缺乏的区域。

以华北地区为例,“十三五”期间,天然气发电增量为17470MW,其中天然气集中式发电的增量为10482MW,天然气分布式发电的增量为6988MW。根据相关数据和案例统计,天然气集中式发电的单位投资额为400万元/MW,分布式发电的单位投资额为680万元/MW。

六、天然气发电行业的发展趋势

在减排驱动下,美、欧、日、韩等很多发达国家将气电列为主要电源发展,我国政策也是支持燃气发电“有序发展”和“适度发展”,以此促进我国能源结构优化和发展清洁化。

总体上,天然气发电行业未来有以下几大发展趋势。

“十四五”期间将是发展气电的战略“窗口期”,预计到2025年“十四五”规划期结束时,我国气电装机容量将会突破1.5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6%左右。

结合我国气电发展现状和重要意义,预计“十四五”期间气电发展将会呈现以下主要趋势。

七、天然气发电企业发展策略

未来天然气发电的发展应理顺天然气、天然气发电、电网以及环境的关系,体现其调峰作用和环保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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