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300多单易燃违禁品 男子以“维权”为由敲诈多家快递公司

2021-03-19 17:23:36 作者: 网购300多

东方网记者刘理、通讯员葛天天3月19日报道:近日,一张快递公司定期检查的索赔名单上,出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地方:有大量投诉的用户,尽管昵称电话都不同,但身份证号却只有两个号码,投诉使用的IP地址也是同一个。于是,快递公司迅速报案,民警核查发现名单上的两人多次使用同种方式敲诈快递公司非法敛财。

3月15日,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杨某提起公诉。

原来,张某日常在一家企业上班,工作压力不大,每天下班之后,就在网上寻找各类“兼职”信息。所谓的兼职,其实是通过钻空子的方式获得收入。

张某第一次的尝试,是在二手购物平台上购买了一条投诉兼职项目文档,主要内容是在特定商铺中购买相关商品,接着投诉对方,从而获得店铺赔偿。但张某在下单二十余次后,发现店家对自己置之不理,面对自己多次的骚扰始终不为所动,他便只好放弃了这个方法。

但他并没有死心,他拨通了二手平台卖家杨某的电话,向他询问是否还有其他可操作的方法。对方又出了一个主意:“你看啊,我们国家对于快递物品这些方面是有严格规定的,比如煤油、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购买之后,一旦有物流公司接单,你就可以打国家邮政管理局的电话去投诉他们。”

于是,两人商议了彼此的分工,一个负责下单,购买易燃易爆违禁品;另一个负责索赔,一旦到货之后,就登录国家邮政管理局的网站申报情况、举证、投诉。为了掩人耳目,两人运用了多个手机号注册账号,并且发货的地址也时有变动。

2020年5月到10月之间,两人通过彼此分工协作的方式,在各大电商平台上大量、频繁购买煤油、酒精消毒液、充气式打火机、除锈剂等易燃物品,同时使用多个身份对多个快递公司共发起300多起违禁品投诉,张某从中获利了1.2万余元,而合作的店家杨某共获1.4万余元。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敲诈勒索罪。

检察官提醒:国家提供维权途径的目的是为了对行业更好的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是消费者切不可打着“维权”的幌子,行不法之事,自以为找到发财捷径,实际上已经触碰法律底线走上犯罪道路,最后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