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的温江区财政局的处罚决定书中表示,那位男性评审专家的行为影响了此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违反了相关规定,有项目评审活动监控音像资料、调查取证笔录等材料为证。温江区财政局根据规定于2021年1月6日向该专家送达了《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财政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温财监2020告字第3号),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该专家于2021年1月8日提交了申辩材料,经审查,申辩理由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温江区财政局对那位男性评审专家的违法行为作出给予警告,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的行政处罚。
对于这一处罚是否会对其今后从事招投标评审产生影响,温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从某种程度上会有点影响。”
处罚决定书还表示,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成都市财政局或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温江区财政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3月18日,记者联系了温江区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会了解情况后再回复记者,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收到回复。
(原标题:《成都一招标评审中 男评审与一女子暗示交流后同入男厕所 独家回应:已上报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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