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的弟弟被公证“死亡”,哥哥独自继承房产,公证处:这算家庭矛盾

2021-03-23 08:43:59 作者: 活着的弟弟被

“我死亡了吗?我这不活着吗?”一份盖章为“吉林省吉林市江城公证处”公证书,竟把一个大活人公证“死亡”,随后“死者”的哥哥继承了原本应该共同继承的房产。

如今,虽然江城公证处已经撤回了“死亡”公证,但本该属于自己的遗产却难以追回。“我现在都在大街上都是茫然的,因为我是个被‘官方’证明死亡的人。”“被死亡”的当事人王春波称,江城公证处不经调查核实,就将自己公证为死亡状态,不但剥夺了自己应该享有的继承权,更是对自己生命权的严重亵渎。

活着的弟弟被公证“死亡”,哥哥独自继承房产,公证处:这算家庭矛盾

“死亡”后又“复活”

“2016年5月8号,我出狱后到家里老房去,结果是个陌生人开门,问我你找谁。” 王春波说,“自己家出来个陌生人,要你你会怎么想?”

今年56岁的王春波告诉记者,当时父母都已经不在世,这套老房子是父母唯一的住宅。发现开门的是陌生人后,自己来到江城公证处,查询父亲名下房产,却发现房产已经被自己哥哥王春光单独继承,而自己的状态显示为“死亡”。

这份公证书上说:被继承人王明文夫妇已经死亡,该夫妇生前共育有3个儿子,分别是王春光、王春峰、王春波。王春峰主动放弃父母遗产继承权,王春波也于1985年3月6日死亡,且未婚无子女。故,王明文夫妇的遗产将由王春光独自继承。

攥着这份把自己变成了“死人”的公证书,王春波无比气愤。他告诉记者,这份公证书不经调查核实,就将自己公证为死亡状态,且公证书还有多处错误,父母生育的子女除了他们兄弟三人,还有两个姐姐。当时去公证处做公证的时候,两个姐姐并未到场,事后公证处也未对相关公证信息进一步核查。

“公证书里写我是未婚无子女,实际我早就结婚了,还有儿子,公证书中说我‘先于父母死亡’,却没有附着《死亡证明》,我这些情况都是很轻松就能核实的情况。”

王春波说,“这个事情对我的打击太大了,我觉得抬不起头来,简直没法生存了。”

活着的弟弟被公证“死亡”,哥哥独自继承房产,公证处:这算家庭矛盾

公证处承认“过失”,

已登报声明

那这份并不真实的“公证书”,是如何出具的呢?

“当时他哥哥(王春光)拿来了一个他们工厂开的证明材料,说他弟弟(王春波)已经死亡了。我们就没核实,就给开了这个公证。”记者咨询江城公证处,对方工作人员承认,当时这份公证是在没有核实的情况下开出,“我们公证员没有尽到核实义务,王春波来信访的时候我们发现了错误,就把这个公证撤掉了。”

根据该工作人员表述,面对“死而复活”的王春波,公证处吉林市江城公证处在2017年5月3日撤销了上述公证书,并且在同年的5月6日登报公示。

但对于王春波来说,“被死亡”后仅仅是撤销公证,并不能弥补自己的损失。“我现在居无定所,没有固定工作,只能间歇性打些零活维持生计。如果不是因为这份公证书,或许我还能有个遮风避雨的场所。”王春波来说,现在自己没有任何固定的收入来源,如果能够公正的分配父母遗产,还能缓解一下现在窘迫的生活。但父母的遗产已经被大哥王春光变卖,他应该享有的继承权被非法剥夺已成既定事实,无可挽回。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江城公证处负责。

不过,在江城公证处的工作人员看来,王春波的情况,只能算是“家庭矛盾”。

“他哥王春光的房子就给他闺女用了,这算是家庭矛盾。”该工作人员表示,一切的起因都是因为王春光伪造了王春波死亡的证明,他们将会追究王春光伪造证明的责任。

此外,根据吉林市司法局在2019年5月20日出事的一份“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显示,司法局对承办公证员已经给与了行政处罚,案件涉及举报人的家庭内部财产纠纷,是否涉及诈骗等刑事责任,建议举报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活着的弟弟被公证“死亡”,哥哥独自继承房产,公证处:这算家庭矛盾
 1/2    1 2 下一页 尾页